炎炎夏日,许多人选择去泳池戏水消暑。然而泳池也有一定的风险。前不久,某公共泳池一男子游泳溺水,泳池救生员却在低头玩手机,9分钟后才实施救援,该男子最终溺水身亡。
近年来,室内、室外的公共泳池内发生的溺水事件,救生力量不足,救生员玩忽职守、施救不力等是重要原因。救生员是意外发生时的最后一道安全防线,本应树立高度的责任意识,时刻保持警惕,却因为疏忽未能有效发挥作用。这令人痛心,也让人思考如何提升行业安全保障水平。
从行业标准来看,我国对于救生员的职业规定在不断完善。2005年,全国性的救生协会成立。2007年11月,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式将游泳救生员列入职业名录,明确考核鉴定标准。然而从实际职能来看,协会仅是配合救生知识宣传和培训基地管理工作,对业界配备救生员的监督职能仍统一划归地方体育部门。考核、发证、年审与实际持证上岗一定程度上脱节,导致了一些监管漏洞,降低了游泳救生员的门槛。
一些地方规定,250平方米以下的泳池,至少要配备2至3名救生员,面积每增加250平方米就需要多增加1名。但一些场馆经营者存在侥幸心理,或直接缩减救生员数量,或间接要求“一人多职”。本应时刻紧盯水面的救生员,还要负责卫生清洁、售票检票、维持秩序乃至下水教学等工作,给顾客带来了安全隐患。
游泳运动存在一定的季节性,泳池暑期旺季人流量增大,对救生员的需求更为迫切,经营者常常招兼职甚至放低标准。到了淡季,即使是全职救生员也要考虑如何转型。久而久之,救生员与教练员、管理人员的边界变得模糊,这导致一些救生员专业素质不达标,影响了行业安全保障水平。
推动行业健康发展,必须健全监督激励机制。要严格行业准入,通过完善相关监管制度、落实行业规范促使经营者担起责任。同时,要发挥好薪资等的激励作用,切实提升救生员各方面能力,促进行业良性运转。
《 人民日报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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